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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个性照片为申请人提供的电子文档,图片应为JPG格式,分辨率不小于1033×661像素,图片大小至少应在300K以上;卡片为统一尺寸,有固定的长宽比例,可能会导致最终卡片效果与图片有差异,本卡片最终效果以实物为准;
2.申请人须确认所提供的图片不包含以下内容:
(1)任何煽动或鼓吹反政府、推翻政府的文字或图像;
(2)任何与政治相关的文字或图像;
(3)任何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文字或图像;
(4)任何违反社会主义道德、公序良俗的文字或图像;
(5)任何与宗教信仰有关的文字或图像;
(6)任何侵害他人肖像权、姓名权、知识产权、著作权、隐私权以及任何他人或组织拥有知识产权的文字或图像;
(7)任何可能造成对他人侮辱、诽谤或带有歧视性的文字或图像;
(8)任何血腥、暴力、裸露、不雅的文字或图像,以及其他可能会引起他人身体或精神不适的内容;
(9)任何名牌产品或服务的图片,以及包括这些品牌的缩写、简写或近似的文字或图像;
(10)广告性质的文字或图像;
(11)易引发误解的语言或数字,包括电话号码或与服务相关的任何文字或图像;
(12)任何可能在受理卡片过程中产生任何误解的文字或图像;
(13)其他不适合作为个性定制卡卡面的文字或图像;
3.申请人提供的图片,所引起的知识产权纠纷由申请人自行承担;
4.城市卡客服中心负责保护申请人所提供图像的安全性,制卡完毕后由制卡人员依法合规删除电子文档图像。
5.申请人自带存储设备故障或携带计算机病毒,导致存储设备连接制卡设备后文件数据丢失,天津城市一卡通有限公司将不承担相关责任。
6.此卡是城市卡的一款个性定制卡,享有城市卡的相应应用领域。卡片不记名、不挂失、不可取现;且卡片的质保期为2年。
7.卡片出现断裂、打孔、弯折及卡面严重污损或破裂的情况属于人为损坏,请您妥善保管卡片,避免高温、高磁或外力挤压。
8.本卡发生坏损的情况,请到指定客服中心办理换卡。人为损坏的情况,将原卡余额转入申请人自行提供的一张城市卡内;非人为损坏的情况,在2年质保期内由客服中心提供等价值的卡片,将原卡余额转入新卡,图像由申请人重新提供;超过2年质保期均按人为损坏情况处理。
9.非人为损坏的情况,在2年质保期内客服中心会回收旧卡依法合规统一销毁,因此申请人对肖像权有特殊要求的,请在办理个性定制卡过程中慎重使用自己或亲属等具有肖像的图片。
10.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及行业惯例执行,如发行机构与购买人另有约定的,遵从双方约定。
11.本章程由天津城市一卡通有限公司负责制定、修改和解释。本章程的修改或调整公布后即生效,无须另行通知。修改后的条款对所有购买人具有同等约束力。